目前現行制度是辦峻買賣移轉登記後30日內辦理,地政士為登錄義務人,但修法後將登錄義務回歸買賣雙方,因此在買賣案件送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移轉時,得併同辦理。

未來將採行書面登錄,由買賣雙方簽章確認登錄資訊無誤,可由地政士代為送至地政事務所,此時地政士事務所受理將分流,待案件過戶完成後,則可直接揭露登錄資料,因此將比現行制度縮短30日揭露時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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