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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財政部100年12月13日公告101年度計算一次領取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如下&一、一次領取總額在 169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,所得額為0。&二、超過 169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,未達339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,以其半數為所得額。&三、超過 339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,全數為所得額。&該局進一步指出,退職服務年資非為整數時,其尾數未滿6個月,以半年計,如尾數已滿6個月,則以1年計。
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front/ETW118W/CON/444/9056523993257113449?tagCode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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